喬丹體育在商標爭議中的勝訴情況如下:
一審和二審敗訴:
邁克爾·喬丹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,認為中國的喬丹公司存在大量惡意注冊,但商評委裁定駁回其請求。隨后,邁克爾·喬丹與商標評審委員會打了34起官司,一審也均以敗訴告終。
部分商標勝訴:
2015年4月13日,北京高院合并審理了34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,裁定喬丹敗訴。
2020年4月11日,更高人民法院判決喬丹體育敗訴,撤銷了6020578號“喬丹及圖”商標。
終審判決:
2023年2月16日,更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狀告中國喬丹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判決,裁定中國喬丹敗訴,25類商標和圖形被撤銷。
其他勝訴:
喬丹體育表示,在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做出判決,裁定喬丹敗訴,但喬丹體育在該系列案件中取得了68件商標中65件的勝利,并且生產經營所使用的中文、拼音和圖形商標全部可以正常使用,生產經營并不會受到影響。
總結:
喬丹體育在商標爭議中經歷了多次訴訟,最終在一些商標爭議中取得了部分勝訴,但整體而言,喬丹體育在多個重要案件中敗訴,導致部分商標被撤銷。